投稿须知

 《黑龙江医学》杂志创刊于1972年,是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医药卫生综合学术期刊。《黑龙江医学》读者对象主要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的工作人员。本刊的办刊宗旨是:贯彻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反映黑龙江省医学发展水平,报道黑龙江省及全国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康复医学、护理学等研究的新成果、新经验和新方法,介绍国内外医学科技动态和进展,为医学事业发展服务。

1  主要栏目设置

论著、实验研究、临床研究、现代护理、康复医学、药物应用、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例探析、卫生管理、社区医学、综述、调查报告、科研教学、健康教育等。

2  撰稿要求

来稿文责自负,字数不低于5 000字。文稿要求资料真实,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和实用性,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层次清晰、文字精炼、方法科学、数据真实。当报道以人为研究对象时,文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伦理学标准并得到样本医院或关联单位委员会的批准,是否取得患者或者其亲属知情同意。

2.1  文题

文题应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的主题。标题一般不用缩略语和标点。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中文文题以30个汉字以内为宜,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字符、代号、药物商品名等,一般不设副标题,阿拉伯数字不宜放在题首;英文文题应与中文文题相对应,一般不超过10个实词,尽量避免使用缩略语。

2.2  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位居题目下方,多位作者分属不同单位时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阿拉伯序号,并在其作者单位前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作者单位名称位于作者姓名下方,应写明正式全称、所在地区(包括省、市名)和邮政编码。如有通信作者,将其排在文章首页地脚处,并给出E-mail地址。

2.3  摘要与关键词

中文摘要字数为200字左右,学术性论文应选用报道性摘要,一般性论文应选用指示性摘要或报道指示性摘要。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关键词可参照《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选取。关键词以35个为宜,各词之间用“;”相隔。英文摘要字数为300500个实词,位于中文关键词下方。英文摘要前列出英文题名,每个实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以汉语拼音书写作者姓名(姓氏字母全部大写,名字首字母大写,双字名中间加连字符);第一作者单位名称、所在城市、邮政编码和国家。英文关键词每个首字母大写,各词之间用“;”相隔。以上几项与中文内容严格对照。

2.4  正文

包括4部分内容,即引言、材料(资料)与方法、结果、讨论,综述除外。引言后的正文标题分层,序号用1、1.1、1.1.1等表示。

2.5  名词术语和缩略语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文字严格执行《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摘要及正文中首次出现缩略语时应先给出全称,在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可于文中首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在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缩略语。计量单位执行GB 310119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中有关规定及书写规则。统计学符号应按GB/T 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1部分:一般统计术语与用于概率的术语》、GB/T 3358.2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2部分:应用统计》和GB/T 3358.3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3部分:实验设计》。标点符号参照GB/T 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数字执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2.6  图表

图、表应有序号和名称,放在文内相应处。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从1”开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如文中只有一个图、表,则图、表序编为“图1”“表1”。图、表应冠有图题、表题(图题位于图下方,表题位于表上方),说明文字置于图、表下方,句尾一律不加句号。表身内的数字不带单位,应把单位符号归并在标目中。若表内标目中的单位均相同,可把单位标示在表格顶线上方的右端(右缩一个汉字的空格)。表格采用三横线表,表中取消竖线,不用斜线。表中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图应线条清晰,应为可修改的Word文档图。所有图、表在正文中相应部位提及。

2.7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只著录公开发表的文献,尽量引用近年公开发表的文献论著类论文参考文献在15条以上,综述类论文参考文献在25条以上,其余类论文在12条以上。文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在参考文献中列出,著录格式执行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依照其在正文中引用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排序,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用右上角标,例:[1],[1-2],[135-7],[3-7]。参考文献按文中出现顺序排列在文后,标号与文中一致。被引作者是多位时,取前3位,之间用“,”号隔开,后加“等”。用汉语拼音书写的人名,姓全大写,名可缩写也可不缩写,取每个汉字拼音首字母。外国人名姓在前,名在后,姓全大写,名取首字母。文题后面标注文献类型的标志码。中文期刊用全名,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期刊、图书类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

2.8  基金项目

基金项目产出的文章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基金项目名称,并在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前加“*”,中文题名右上角处用“*”标注。多个基金项目之间用“;”隔开。基金项目产出的文章须将审批件或证明材料“附件”形式上传至采编系统。

3  投稿方式和稿件处理

投稿网址为www.hljyx.org.cn,要求为Word文档、A4纸格式。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减,如不同意改动,请在来稿时注明。请勿一稿多投。稿件一经录用,《黑龙江医学》杂志编辑部除拥有该文的出版权外,还有权以光盘、网络杂志等其他方式出版。

本刊对稿件采取“三审制”,审核后本刊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出“稿件录用通知”(版面费催缴通知)或“稿件修改通知”。联系电话:0451-8725300587253037

 

《黑龙江医学》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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